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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时间:2010-1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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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:中国劳动保障报
技工院校改革新政照亮技能人才锦绣前程 ——写在人社部《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》发布时 技工院校师生期待多年的改革,终于在人社部日前最新发布的《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中有了福音。在获悉《意见》正式下发后,很多技工院校校长兴奋地告诉记者,这是近年来针对技工院校改革最富“含金量”的一个政策文件。 金秋八月 正是收获好时节
同时,在军队招收士官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,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,并规定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都要参照全日制大专、本科毕业生执行。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。《意见》提出,建立和完善适合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,技工院校学生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,可提前毕业。开展企业职工在职培训可采取弹性学制,企业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,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,可取得相应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。
“没有一流的技工,就没有一流的产品。”2009年12月21日,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珠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时说:“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,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”
多元办学是技工院校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,同时,也是今后应对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减少的一条重要措施。《意见》首次对开展多元办学提出明确要求:一是办学主体多元化。倡导政府、行业企业、社会团体等多方面力量举办技工院校。二是办学功能多元化。指导技工院校由注重学校教育功能向技工教育培训、技能水平评价和就业指导服务等综合性功能扩展。三是教育培训对象多元化。要求各类技工院校在坚持学制教育的同时,积极扩展培训对象,面向企业在职职工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(包括农村初高中毕业生)、失业人员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,开展在岗培训、劳动预备制培训、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。
提升技工院校硬实力,强化软实力,增强吸引力,扩大影响力。《意见》明确,将加大技工院校资金支持力度,改善技工院校办学条件,增强办学实力《意见》强调,要利用好现有的各项资金渠道,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以及高技能人才工作经费、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技工院校的支持。同时,考虑今后落实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》和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的需要,人社部还将协调财政部、发改委等部门,积极争取对技工院校发展专项的建设资金支持。 蓝图已经勾勒出来 支持技工院校在职业教育新一轮改革发展中赢得新的比较优势,《意见》明确,为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就业创造条件。事实上,《意见》已然将技工院校发展的美好蓝图已经勾勒出来:到“十二五”末,全国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500万人(其中,高级技工、预备技师在校生规模达到200万人),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%以上;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均达到800万人次。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成1所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;全国建设50所示范性技师学院、200所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、500所示范性普通技工学校和100个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。 稿件提供:中国劳动保障报 |